“每月一庭”——法学182班赴花溪区人民法院旁听刑事案件审理
发布时间:2019-11-14 | 浏览次数:858
2019年11月12日上午,beat365手机版官方网站法学182班25名同学前往花溪区人民法院旁听“危险驾驶”一案。案件基本情况为被告陈某于2019年8月3日过量饮酒后无证驾驶车辆,严重危及公路交通运输安全及行人人身、车辆及其他公共设施安全。
审判于上午9时30分左右开始,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审判长,公诉人及被告就位后,案件正式开庭审理。在法庭调查阶段,首先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信息并确保无误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就主要事实问题举证,证明对陈某醉酒驾驶与无证驾驶的事实认定清楚;接着公诉人讯问陈某,并陈述相关证据,被告表示自己对于起被诉指控的事实无异议。
至此,法庭调查阶段结束,便进入到了法庭辩论阶段。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就血液鉴定报告显示其酒精含量超标以及被告人的供认等证据显示本案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认为陈某犯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于2018年3月8日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缓刑一年零六个月,根据缓刑期间又犯新罪的规定,依法取消缓刑,应对其执行数罪并罚。紧接着,法官针对公诉人所提公诉意见,询问被告人对此有无异议并作最后陈述,被告表示完全接受公诉方的指控,主动自愿认罪,最后法官当庭宣判:根据刑法第133条以及第77条的规定,对陈某执行数罪并罚,拘役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通过旁听这次不到半小时的简易程序案件的审理,所有同学对简易程序不仅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体验,也纷纷表示从庭审中受益颇多,最重要的是切实地体会到司法实践与理论学习的有机联系,极大地促进了同学们对法学学习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