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康军博士应邀为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作授课培训
发布时间:2019-09-26 | 浏览次数:709
2019年9月18日,贵州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以下简称省检察官学院)举办“全省检察机关2019年职务犯罪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并邀请我院康军博士在省检察官学院一楼报告厅与培训学员共同交流。下午14:30-17:20,康军博士作了以“法治新进程中职务犯罪的理论动态”为主题的授课交流。全省三级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员额制检察官或检察官助理参与授课交流。
本次授课交流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对法治发展的新进程进行介绍与讲解。康军博士回顾和审视了近十年有关职务犯罪的立法与司法解释修改与完善情况,站在刑事辩护律师的立场提出观点,并对《监察法》的制定与施行情况进行了介绍与阐述。第二部分,对职务犯罪法法衔接的概况与问题进行介绍与讲解。康军博士先肯定了职务犯罪法法衔接的价值,在总结此犯罪类型特点的同时,提出对监察法法律体系的思考,并总结了现阶段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对职务犯罪认定中的理论动态进行介绍与讲解。康军博士在被普遍关注的程序方面衔接以外,关注到实体方面衔接的价值并提出基本要求,总结司法解释与法律的关系,对数额性质、情节性质、与党纪政纪衔接等问题提出了相应见解,并对贪污贿赂罪之立法论展开探讨,总结了刑事立法方向,并就犯罪构成理论的基本价值予以说明肯定。
本次授课交流时间近3个小时,旨在为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员额制检察官或检察官助理提供有效的指导方法,让他们了解和把握当前有关职务犯罪研究的理论动态。康军博士通过授课交流,为上述参加人员带来了理论和实践经验相结合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建议。
授课交流结束以后,省检察官学院第三检察部王主任对康军博士的授课交流内容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康军博士站在了学者与律师的双重身份角度,在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上有观点、有方法,对到场的员额制检察官或检察官助理给予了很大启发,这些将有助于运用到全省的检察工作中,并推动全省的检察工作获得高质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