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每月一庭”活动9月开庭
发布时间:2012-09-24 | 浏览次数:91
2012年9月20日下午2时30分,花溪区人民法院在我院模拟法庭开庭审理“吴刚盗窃案”。我院李卫国教授、教学科研科黄梅老师和法学专业10级全体同学参加了旁听。
此次庭审案为一桩盗窃刑事案件。首先,书记员宣读了庭审纪律以及在庭审过程中需要注意的要点,公诉人入庭之后,审判长和陪审员相继入庭。审判长宣布开庭,带被告人入座,正式开庭审理。接着,在核对完被告人基本信息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公诉方对案件进行陈述,提交了他们所收集的证据,为他们提供有力的支持。法庭调查结束,便是法庭辩论环节。被告人辩护律师就公诉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对被告人有利的合法辩护。辩护律师称被告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其盗窃总数额是否高达公诉方所说存在疑点,不应该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并且被告人被抓捕归案后认罪态度好,积极交代犯罪过程,这对于案件的及时处理具有重要意义,恳请法庭在定罪量刑时充分考虑到这一点,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公诉方就辩护律师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答辩后,法庭辩论环节结束。审判长针对双方所提到的情况进行综合认定后,认为吴刚盗窃一案证据确实,理由充分,犯罪事实成立,法庭将会就双方所说情况进行充分考虑,作出公正裁决‘此案将择日作出判决。随着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次庭审案至此结束。
通过旁听此次庭审,我院同学对于在法庭上控辩双方如何运用证据、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法庭审判活动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也掌握了法院在案件审理时对证据认定的标准。如期开展“每月一庭”审判活动,使得我院的法学专业教学进行得更加全面有效,同学们也是收获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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